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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醋(2)

来源:山西农经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3-11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针对“醋”和“酢”二字相互混用的情況,我们可以从文字学角度加以分析,“醋”和“酢”都是从酉得声的字,再看二字的声符“昔”和“乍”,查二字

针对“醋”和“酢”二字相互混用的情況,我们可以从文字学角度加以分析,“醋”和“酢”都是从酉得声的字,再看二字的声符“昔”和“乍”,查二字音韻地位:“昔”,思积切,心母字,属精组;“乍”,锄驾切,崇母字,属庄组。根据黃侃先生提出的中古声母演变规律之“照二归精”,声符“昔”和“乍”古音相近。汉字是形、音、义三者的统一体,二字形体相关,义符相同,读音相近,正因如此,在表示“酬酢”义和“酱醋”义这两个义项时,在某个时期內,可以同时由“醋”和“酢”表示,因此就出现了二字混用的情況。但二字不可能长期混用下去,随著时代的发展,如果两个汉字长期混用会造成交流障碍,这样不利于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。而且,汉字作为表义体系的文字,二字表义混乱会影响传情达意功能,因此,根据当时社会对二字的使用情況,逐渐让“酢”表示“酬酢”之义,而让“醋”表示“酱醋”之义,这就造成了文字职务的交互集中,二字表义互换。所以在北宋以后的文献资料中,“醋”多表示“酱醋”之义,“酢”多表示“酬酢”之义。再者,徐锴《说文系传》:“酢,今人以此为酬醋字,反以醋为酒酢,时俗相承之变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酢,本酨浆之名,引申之凡味酸者皆谓之酢……今俗皆用醋,以此为酬酢字。”朱骏声《说文通训定声》:“酢,亦曰酨,经传多借为酬酢字。今酢、醋二字互讹,如种、穜之比。”这就表明,至少在清代,“醋”与“酢”二字就已经完成了职务互換工作,二字的用法刚好跟原义相反,这就造成了互换字义、职务互易的现象。

按照裘锡圭先生的看法,表示“酬酢”之义的“醋”与表示“酱醋”的“醋”,表示“酬酢”之义的“酢”与表示“酱醋”之义的“酢”,都应该看作同形字。现在,固定地用“醋”表示“调味用的酸味液体”,用“酢”表示“客以酒回敬主人”之义,即裘锡圭先生在《文字学概要》中所谈到的分化同形字字形的现象。在今人看来,“醋”与“酢”早已是两个用法完全不同的汉字了,一般人看不出二者之间的特殊关系,当然这一过程中也存在分化不彻底的现象,例如“酢浆草”中的“酢”仍读cù,仍沿用旧义“醋酸”。在日本,迄今为止仍用“酢”称“醋”,如“米酢”指“米醋”,“酢物”是一种日本料理,即醋酸菜。

(二)醋——酸

上文主要论述了“醋”和“酢”二字之间的关系以及“醋”表示“调味用的酸味液体”这一义项出现的大体时间,此外,“醋”在古代还有一个名称为“酸”。 《说文·酉部》:“酸,酢也。从西,夋声。关东谓酢曰酸。‘’,籀文酸从畯。”段玉裁注:“”,籀文酸从畯,畯,声也。《广韻·恒韻》:“酸,醋也。”马宗霍《说文解字引方言攷》卷四:“许君不训酸为醯,而训酸为酢,且以关东系之者,盖周人谓酸为醯,汉人谓醯为酢,而关东方俗语又谓酢为酸也。”《楚辞·宋玉〈招魂〉》:“大苦堿酸,辛甘行些。”朱熹注:“酸,酢也。”王力先生认为:“‘酸’最初也指称‘醋’,大概是个方言词,后来泛指像醋一样的味道、气味。 ”②基于上述文献资料,我们认为,“酸”的本义为“醋”(调味用的酸味液体),之后根据醋的口味为酸而引申扩大为“酸味”之义,泛指一切的酸味,词义由具体到抽象,由特指到泛称。如今,除了在古籍中可以看到“酸”的本义,它在实际的语言交际中已不再表示“醋”,基本义为“酸味”。

(三)醋——醯

《说文·皿部》:“醯,酸也。作醯以、以酒。从、酒并省,从皿。皿,器也。”“醯”的小篆字形为,会意字,从(粥)省,从酒省,从皿(器皿)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醯,本义为在器皿中用粮食酿醋。早在西周时期,已有关于“醯”表“调味用的酸味液体”这一义项的记载,如《周礼》:“醯人掌共醯物。”此句中“醯人”指“酿醋之人”,“醯物”指“所酿之醋”。春秋战国时期如《庄子·至乐》:“颐辂生乎食醯,黃軦生乎九猷。”陆德明释文:“司马云:颐辂、黃軦,皆虫名。”《列子·天瑞》:“斯弥为食酼颐辂。食醯颐辂生乎食酼黃軦,食醯黃軦生乎九猷。”此句中“食醯”指“酒醋”,与“发酵义”有关。 再有,《玉篇·酉部》:“醯,酸味也。 ”《洪武正韻·支韻》:“醯,酢也。 ”例如宋陆游《夜归》:“食俭盐醯薄,年衰气力微。”《仪礼·公食大夫礼》:“宰夫自东房授醯酱。”《正字通·酉部》:“醋,醯别名也。”除古代用例外,“醯”至今仍表“醋”义,本义一直沿用至今,但这一名称在口语中并不常见。

文章来源:《山西农经》 网址: http://www.sxnjzzs.cn/qikandaodu/2021/0311/659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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